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红寺堡区院 > 红检动态 > 正文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吴忠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
2024-06-17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杨志辉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24-06-17

6月7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吴忠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洪霞主持会议,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01

会议强调

要把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和吴忠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党员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使命责任,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党支部会、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会等形式,深学细悟、深刻理解把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02

会议要求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聚焦主责主业,对标《关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意见》《关于高标准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的实施意见》,列出具体目标任务、细化具体工作措施,不断推动全会部署要求落实落细。

03

会议要求

要切实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胸怀“国之大者”“区之要事”,聚焦“检之重者”,用法治之力护航高质量发展;要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惩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坚持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推动“法治元素”成为企业“发展要素”,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维护经济秩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全面落实“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在优化法治环境、推进行刑衔接、开展公益诉讼、化解行政争议等方面强化联动,积极构建“府检”良性互动机制,全力打造最优法治环境,让行政更规范、让企业更安心、让人民更满意;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统筹发展和生态环保,深入实施荒漠化综合防治和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监督活动,高标准服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要围绕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检察为民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上,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认真落实“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发现、梳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解决好群众“柴米油盐”的烦恼、“衣食住行”的需求、“酸甜苦辣”的倾诉,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打造“塞上枫桥”品牌;要深化推进“乡村振兴检察行提升年”活动,持续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涉农刑事犯罪,强化涉农诉讼监督,助力乡村治理,全力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常态化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封建迷信、高价彩礼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力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引导各族群众在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共同迈向现代化;要深入开展“黄河水甜、共产党亲、总书记好”宣传教育,让各族群众知晓福在何处、惠从何来;要充分利用开展法治宣讲、公益诉讼活动、公开听证、检察官以案释法等工作时机,深入开展集中宣传宣讲活动,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激励各族干部群众坚定不移地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努力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作者】:杨志辉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